如果要写小说的话

 • 

有朋友和我说,她一直想写以自己为蓝本的小说,但是总是半途而废。
实际上,我以前也有过类似的念头。所以我很能明白为什么半途而废。
小说毕竟是一种作者手动梳理出的现实,其内容是经过筛选的。而少有作者能把平淡的生活描绘的有趣,大部分作者在筛选的过程中都只能尽力把激动人心的事情聚合在一起,因此看上去足够吸引人,但永远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因此,有的人会为自己的生活不够精彩而苦恼,认为没有什么可以写的。
不过如果作者越是在意这点,那么作品就越是会不可避免地堕落下去。如果要以自己为蓝本写东西,就要克服很多夹杂着自我感动的情感,而如果很在意自己有什么可以写的,在思索中就很有可能凭空自我感动起来,但这种感动是不能传递给读者的 —— 自我感动是情绪堆积起来的,因此是短暂的,也是个人化的。
因为自我感动很短暂,所以很多人隔一段时间看以前自己写的东西,都会觉得很矫情,包括我在内。又因为自我感动是个人化的,所以作者很难分辨出什么才是构建出这种感动的要素 —— 如果不能把真正构建情感的事物一一写下,或是写了一堆无关的事物,读者就不可能通过文字构建出相似的情感,这种语境上的相似既然不能构成,便也无从让读者真正地理解自己的感动,换句话说,会让读者觉得矫情。
那么如何解决这种事情呢,一个是就当做在平平淡淡地写日记,不用极力搜寻情感式的东西。事情有不有趣其实还是看个人如何看待。
另一个就是什么也不写,本来也就没什么好写的,如果你也这么觉得的话。当然我没有这么和我的朋友说,但我目前是觉得我没有把普通事物描绘得有趣的能力。
那我为什么还在我的博客上不停地写东西呢,正是为了不让自己愈发地无趣,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沦落到给键盘都没话说的地步,多锻炼还是好的。

(我发现我今天少有地用了标点符号。)